长春公积金贷款政策2022

2024-05-18 21:30

1. 长春公积金贷款政策2022

1.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第2次申请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期限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
  2.实施贷款利率优惠政策,第2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期限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
  3.放宽贷款申请缴存时间要求,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要求,由12个月(含)以上放宽为6个月(含)以上。取消2次贷款间隔限制。借款人家庭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后,即可申请第2次贷款,取消间隔两年限制。
  4.持续开展组合贷款业务,长期推行“公积金+商贷”和家庭组合贷款业务。
  5.开展异地贷款业务,在省内其他市(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在省外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户籍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该中心其他贷款申请条件的,可在该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长春公积金贷款政策2022

2. 长春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近日,多个楼市热点地区发布公积金新政。其中,吉林长春明确提出,提高多孩家庭公积金首贷额度,“三孩家庭”贷款额度可在单笔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
  多地发布公积金新政
  1月2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明确,购房所在地在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60万元。对生育、抚养二孩、三孩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二孩家庭”贷款额度可在单笔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提高10万元;“三孩家庭”贷款额度可在单笔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
  《通知》还明确,购房所在地在长春市双阳区、公主岭市: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65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50万元;公主岭市自愿缴存者30万元。购房所在地在九台区、德惠市、榆树市、农安县: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45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30万元。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的《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继续执行租房提取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提出,缴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租房提取限额继续执行每人每月900元的标准。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目前月提取额上限为9619元,该上限随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动态调整。
  在此之前,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自2022年5月起,租房提取限额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900元。

3. 长春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长春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包括: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为购买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具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并按规定比例支付购房首付款;5、借款人开立个人住房碰薯公积金账户并缴存须满12个月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须满12个月以上;6、借款人所购买楼盘的开发企业已与中心签订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7、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符合国家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它条件。长春市区,县(市、区)及所辖铁路沿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分别如下:1、长春市区:有共同借款人的为9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60万元。(阶段性执行到2022年12月31日)2、公主岭市、长春市双阳区、吉林市:有共同借款人的为65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50万元。3、通化市:有共同借款人的为55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40万元。4、九台区、德惠市、榆树市、农安县、四平市、白城市、图们市:有共同借款人的为45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30万元。可申请额度在不超过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的前提下,首次贷款的,委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第2次贷款的,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阶段性执行到2022年12月31日)此政策适用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贷款经办部门申请贷款的职工,不涉及吉林、通化、四平、白城、图们五市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贷款政策。长春公积金贷款比例如下:1、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2、借款人家庭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即可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3、第二次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此政策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4、第三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长春公积金贷款期限为:贷款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还贷年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65周岁,女60周岁。利率为: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并随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调整旁吵做,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此政策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法律依据《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为购买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具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并按规定比例支付购房首付款;5、借款人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须满12个月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须满12个月以上;6、借款人所购买楼盘的开发企业已与中心签订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7、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符合国家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它条件。《长春市本地宝—长春公积金贷款指南(条件+所需资料+办理流程》长春公积金贷款额度、比例、期限及利率额度:长春市区,县(市、区)及所辖铁路沿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分别如下:(一)长春市区:有共同借款人的运衡为9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60万元。(阶段性执行到2022年12月31日)(二)公主岭市、长春市双阳区、吉林市:有共同借款人的为65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50万元。(三)通化市:有共同借款人的为55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40万元。(四)九台区、德惠市、榆树市、农安县、四平市、白城市、图们市:有共同借款人的为45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30万元。可申请额度在不超过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的前提下,首次贷款的,委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第2次贷款的,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阶段性执行到2022年12月31日)此政策适用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贷款经办部门申请贷款的职工,不涉及吉林、通化、四平、白城、图们五市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贷款政策。比例:阶段性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1、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2、借款人家庭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即可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3、第二次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此政策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4、第三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期限:贷款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还贷年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65周岁,女60周岁利率: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并随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调整,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此政策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长春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4. 长春市公积金最新政策2022

为缓解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资金不足的压力,更好地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按照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试点)的通知》(长住金管字〔2021〕7号)精神,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长春城区(含公主岭市)试点开展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和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家庭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是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一项惠民之举。组合贷款政策在继续支持中低收入缴存职工的购房需求、释放传统刚需及改善型需求的同时,有效解决了现行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不能完全满足部分职工购房贷款需求的实际问题,更加彰显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互助性,助力更多缴存职工安居乐业。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开办的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首先在建设银行进行试点,试点期间只受理新建商品房的组合贷款申请。在试点工作中总结经验逐步推开。组合贷款业务开办至2022年6月30日止。
  一、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 
  (一)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定义 
  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是指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提供的个人住房贷款相结合的个人住房贷款。
  (二)申请条件   
  职工申请组合贷款,必须同时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和商业银行贷款条件。
  (三)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额度:组合贷款由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组成,贷款比例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即时调整,当前我市组合贷款购房面积144平(含)以下的,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购房面积144平以上的,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购房总价的60%,组合贷款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购房总价的50%。公积金贷款每月应还本息合计不得超过申请人(含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商业银行贷款每月应还本息按商业银行贷款规定执行。
  期限:组合贷款的期限执行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最长为30年,且不得超过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至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5年,即男65女60;为保证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抵押物抵押期限一致,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的期限应相同。
  利率: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分别计息,公积金贷款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商业银行贷款按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规定执行。

5. 长春公积金贷款利率2020

法律分析:贷款期限以五年为限,五年以下利率为3.25%,五年以上(含)利率为2.75%。
法律依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第二次贷款利率的通知》 本文适用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委托银行发放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房贷款指南。
长春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五年以下 3.25%,贷款期限五年以上(含)2.75%
新建商品房个人住房贷款比例
1、借款人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所购自住住房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含),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款总额的20%。
2、借款人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所购自住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不超过144平方米(含),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款总额的30%。
3、借款人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所购自住住房面积超过144平方米,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款总额的40%。
4、借款人第一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2年后可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的,在符合其他贷款条件下,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款总额的50%。5、第三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长春公积金贷款利率2020

6. 长春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长春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1、取消以家庭拥有自住住房套数及所购住房面积作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条件限制,职工家庭结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再次申请,但累计不能超过3次。2、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主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各产生1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以2008年1月1日以后产生的为准。3、职工首次或第2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职工第3次申请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4、职工首次或第2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存量住房,房龄不超过5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房龄超过5年未超过2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房龄超过2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职工第3次申请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7. 长春公积金贷款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以下是长春公积金贷款条件及长春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长春公积金贷款条件
第五条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条件;
(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城镇自住住房;
(四)有稳定的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有不少于规定比例的购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借款人夫妻双方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六条 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以所购自住住房、自有住房或第三人所有的住房作抵押;或者以长春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或者由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保证担保。具体的贷款担保方式由长春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不同的贷款类型分别确定。因提供贷款担保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七条 借款人以所购自住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二、长春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十一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借款申请书;
(二)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
(三)身份证明;
(四)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
(五)购、建、大修自住住房合同等有关证明材料;
(六)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材料。
第十二条 长春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长春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的分支机构在收到借款申请书及符合要求的其他材料后,应当对借款人是否具备贷款条件、申请的贷款金额及期限等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通知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与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并办理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及相关手续,经长春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通知贷款银行发放贷款。
三、长春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
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60万。一般以借款人月还款额不超过其家庭收入(已婚:夫妻双方;未婚:借款本人)的50%的比例确定贷款额,同时参考总房价。
贷款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为1至30年,二手房期限为1至20年,但不得超过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到国家法定的离退休年龄的年限延后5年(男65,女60周岁)。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12-0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全面及时的楼盘信息,点击查看

长春公积金贷款条件

8. 公积金贷款条件长春

各地的条件不一,具体细节 到当地 住房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 具有固定职业、稳定收入、良好信誉、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 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申请贷款前6个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 本人及配偶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五) 本人及配偶没有或已解除为他人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或质押;
(六) 购买自住住房,并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买受人或共有人;
(七) 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相关规定;
(八) 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